时间:2013-9-27 文章来源: [打印] [收藏] [关闭]
一、在学院回收废旧物资的企业或公司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在当地派出所出据的备案手续。
二、在学院回收废旧物资的企业或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二家。
三、回收废旧物资企业或公司原则上由明园公司负责推荐。
四、回收企业或公司的资质、手续须送保卫处审查备案,并作出书面安全承诺。
五、回收企业或公司的人员、车辆要遵守学院有关规定,运输废旧物资离校,须凭售卖单位(部门)出具的“出门条”才予放行。
六、为防止在学生公寓(食堂)回收废旧物资过程中发生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以及运输废旧物资车辆在校园超载、超速和影响环境卫生等,明园公司要对学生公寓(食堂)相关人员和废旧物资收购商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和培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保卫处
二0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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