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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大门安保人员管理补充规定
2016-06-21 18:17  

时间:2012-4-18 文章来源: [打印] [收藏] [关闭]

为进一步做好侧大门安保人员管理工作,对外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对侧门卫工作补充管理如下。

一、门卫接班时首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保持衣着整洁,态度端正。

二、门卫在上下班高锋期间在固定的位置站岗执勤。具体时间为:

冬季:早上7时50分至8时30分,上午11时30分至12时10分,

下午2时10分至2时40分,下午5时30分至6时10分

夏季:早上7时50分至8时30分,上午11时30分至12时10分,

下午2时10分至2时40分,下午5时30分至6时10分

三、门卫在执勤时见有学院领导和重要来宾出入校门时应主动行礼、致敬。

四、门卫在执勤时间不得脱岗、打瞌睡,禁止在值班期间吸烟、饮酒、吃零食、听收音机、mp3或做工作无关的事情,接听电话须在值班室内进行。

五、门卫应禁止非驾校教练车辆从侧门进出校内(医疗救护车辆、消防车辆和经保卫处批准的车辆除外)。

六、门卫对自行车、电动车、助力车、三轮车、摩托车运输学院或相关单位的物资、设备、器材和大件物品出校门时,须查验《出门条》,并妥善保管、登记后放行。

七、门卫对行人携带重要物品出校门,应主动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查验有效证件,登记后放行。

八、门卫应禁止社会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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