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4-23 文章来源: [打印] [收藏] [关闭]
第一条 为加强正校门门禁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正校门门禁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保安班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奖惩严明。
第三条 道闸机操作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未经保卫处计算机管理员允许,禁止无关人员对门禁系统电脑进行操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第五条 门卫须穿着统一的反光背心,在道闸隔离台上指挥车辆,相关人员应相互配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 门卫不得站在车辆行进方向进行车辆拦截,不得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攀爬车辆。
第七条 门卫严禁擅离岗位,禁止在车行道和道闸隔离台上接打电话、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保卫处值班人员、保安中队长、班长在上下班高锋期,应协助门卫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并对门卫自身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指导。
第九条 监控室工作人员要对正校门车辆进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道闸机操作员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提醒、报告。
第十条 门禁系统进行检修时,须关闭通道伸缩门,启用备用通道。门卫应在相应区域设置活动方锥或警示牌,以确保人员安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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