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
 学院首页  保卫处首页  部门简介  新闻中心  规章制度  政策法规  安全教育  治安科  综合科  消防科  下载中心 
办事指南
安全常识
守好两卡
警惕这几种行为,别让无知害...
消防知识(娃娃版)
森林草原防灭火明白卡
开学后我们如何防控新冠肺炎(...
校园110报警电话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学院报警电话:2913110
保卫处各部门电话
综合科:2914871
治安科:2914831
消防科:2914950
辖区派出电话:2988866
Email:136137892@qq.com
当前位置: 保卫处首页 > 规章制度 > 保卫处制度 > 正文
 
保卫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
2016-06-21 18:17  

时间:2011-9-1 文章来源: [打印] [收藏] [关闭]

为防止安全隐患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工

1、消防科负责全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治安科负责除消防安全以外的校园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综合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统筹协调、文档资料及会议组织等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校舍、后山、周界安全隐患排查;

2、校内商业网点、驾校场地安全检查;

3、用电用火、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实习工厂、实验室、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要求

1、每周治安科、消防科按工作职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相应安全隐患检查台账;

2、治安科、消防科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须立即告知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求其予以整改;

3、保卫处领导定期召集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例会,汇总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

4、综合科根据会议决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门(单位)下发书面整改通知。

5、整改责任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治安科、消防科应及时进行跟踪复查。

6、对下发整改通知后,不予整改、整改不得力或不及时的部门(单位),综合科应提出处理意见,由处领导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7、综合科应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复查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会议记录等整理归档。

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6 版权所有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Email:136137892@qq.com 电话:2914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