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近日,公安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认真学习,确保人人都能熟练背诵,做到规范管理,严守程序,准确操作。
二、要组织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进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知识的考试,凡未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必须责成重新学习、重新参加考试。
三、要逐一对社会单位进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操作考核,凡操作错误或不熟练的,必须责成当场改正。
四、对于社会单位不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及运行程序》的,要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追究责任。此通知。附件:《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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