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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6-06-21 18:22  

时间:2011-1-5 文章来源: [打印] [收藏] [关闭]

川教函〔2010〕500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进入主汛期以来,特别是近一个多月,我省大部分地区接连遭遇高温、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地质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省灾区和山区部分学校的校舍和教学、生活的设施设备严重受损,给秋季开学带来困难。为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和秋季开学安全工作

根据国家气象、国土和水文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北方地区大部和西南地区东部仍处于降雨集中时段。据近期召开的全省防范地质灾害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至9月中旬,四川省仍处于主汛期,大雨、暴雨等极端天气过程还将发生。汶川、玉树地震灾区及波击地区和山区受前期极端天气过程的影响,由于山体松动,在今后暴雨天气过程中和暴雨后发生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概率加大。进入8月下旬后,各学校将陆续开学,师生将陆续返校,学生将在校学习、生活,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也将按计划进行。与暑期比,学校防汛抗洪救灾和安全工作的不利因素在增多。对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按期安全开学摆在当前学校工作第一位,将“两个确保”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压倒一切的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亲自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各受灾地区和学校,尤其是地处山区的学校,更要积极主动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开学。受灾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防汛抗洪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本地区学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领导,统筹安排好学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积极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为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安全开学创造良好条件。

二、切实做好开学安全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我厅《关于切实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2010]5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本通知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开学安全工作。

1.再次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学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对学校校舍、围墙、堡坎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做好危房、危坎、危险设施的除险加固维修工作,重点要对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的学校校舍进行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消除;校舍受损严重的,要立即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置。二是加强学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基础生活、教学设施的检查和防护,保证学校生活和教学设施设备在安全情况下正常运行。被洪水浸泡过的课桌椅、仪器设备、电线电路,要详细清查、清理。认真核实受损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进行标记,同时登记造册、停止使用。三是做好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安全工作。各学校,尤其是高校要把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安全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适当方式,加强学生安全情况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安全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气象、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和学生上下学路途交通状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家长进行沟通,和有关部门、学生家长共同努力,切实做好中小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工作。

2.切实做好食品饮水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卫办[2010]312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0]384号)、省教育厅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和要求,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各校要强化对食堂食品采购、加工、供应、储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完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要规范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储存等场所,并配备足够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通风排烟等设施设备。

各学校,特别是有自备水源或受洪灾和地质灾害影响的学校,要更加重视灾后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学前都要对水质进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可饮用。

各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认真清扫校园环境,消除卫生死角;受洪水、泥石流影响的学校,要认真做好清淤、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到校园干净卫生;各学校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室、食堂等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随时通风换气,保持干爽,定期消毒。

3.继续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根据今年第二季度多次召开的全国、全省维稳工作和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下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特别要根据8月6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紧急视频会议”和省综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于8月20日联合召开的“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打击防范措施全力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的通知》(川公传[2010]1365号)精神,再次紧急行动起来,对学校幼儿园治安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再检查,继续扎实抓好学校幼儿园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综治、公安等部门的配合,把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把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把学校及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避免发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和要求不落实的情况。各地各学校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查找和弥补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充实安全保卫力量,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校园门卫、值班、巡逻等制度,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

4.继续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0]477号)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高校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川教函[2010]10号)要求,各高校务必于9月底前将本校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的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jytab@tfol.com)。各高校开学后要继续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开学后我厅将组织力量对各高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

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如自然灾害预防、防溺水、校车安全管理、防暑降温、在建工程及学校安全搬迁、“9+3”中职学校安全工作等,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我厅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强预警预报,提高教育系统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配合。根据专业部门预测,我省主汛期还将持续一个月,近期部分地方还将迎来强降雨。各地各学校要与当地气象、国土、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根据了解掌握的气象信息和地质灾害对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危害程度,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和帮助学校提前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准备工作。

二是要做好应急准备。开学前,各学校都要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要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制订专项预案。预案要简单实用,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要明确安全转移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职责任务、选择好转移地点和转移路线、准备好基本生活物资和必要的通讯设备等。做到一旦发生险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有效的应对,迅速、有序、安全地进行转移和疏散,最大限度避免人员的伤亡,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各中小学校在秋季开学第一节课(安全教育课)结束后,对照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疏散演练。各市(州)教育局接本通知后,立即对此项活动作出安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活动的指导,要求各中小学校加强安全演练组织领导,制订演练工作方案,确保演练活动安全。

三是要安排好汛期值守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汛期防汛抗洪救灾值守工作,安排好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等工作。地处山区的学校和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学校,必须确定一名校领导负责本校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和观测及预警工作。要加强与学校所在乡(镇)、村(组)的联系,努力争取支持和帮助,与学校所在乡(镇)、村(组)共同做好本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对威胁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进行观察和监测。同时,要加强夜间巡逻和观察。负责巡逻和观察人员都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记录巡逻和观察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尽快报告值班或带班校领导。

四、进一步加强开学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要认真实施省级地方课程《生活.生命与安全》,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开展好各种学校安全活动教育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努力推进学校安全课堂教育,积极探索学校安全课程教育。

经我厅研究决定,全省中小学校今年秋季开学第一节课为安全教育课。通过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加广大师生有关自然灾害,尤其是汛期容易发生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的防灾避灾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防灾避灾能力。为保证开学第一节课(安全教育课)的质量和效果,我厅将于8月25日前向各地提供开学第一节课的主要内容,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适当增减,力求取得好的教育效果。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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