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秋季卫生防疫
与食品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0〕497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夏秋季是食源性疾病和肠道、媒介传染病的高发期,前一阶段我省连续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件,近期部分地区连降暴雨,引发了洪水泥石流灾害,对灾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造成了很大损害。由于自然环境、气候的变化,对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了警示。秋季新学年开学在即,为了加强学校秋季卫生防疫、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饮水污染事故和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我厅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从保护广大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要充分认识抓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学年度(尤其是今年秋季)学校公共卫生防疫、食品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人员、职责、工作任务、健康教育课程四落实。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我厅下发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公共卫生防疫与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达到科学、实用、操作性强。学校要把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开学前后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通知后,应立即部署,并于开学前后对所有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对近期遭受暴雨洪水和泥石流侵袭的灾区学校,应采取果断措施,抓紧时间抢修被损毁的学校食堂、厕所、饮水设施;加强校园环境整治,认真做到清理污染不留死角、环境消毒不留空白,学生集体宿舍必须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清洁消毒;加强污水排放沟、垃圾堆放点、厕所等重点区域的消杀灭工作,消防蚊蝇滋生。学校要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与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开学前一周内认真做好学校食堂、饮水设施设备、炊管人员和供餐前的清洁卫生及其它准备工作,要重点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是否有效;切实落实“三防”设施、餐具清洗消毒、食物采购管理、索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销售、留样操作规程;学校禁止出售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和凉拌菜;学校要加大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卫生消毒和管理,确保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要对人群集中的场所(教室、寝室、礼堂、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教室等)随时进行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公共厕所应提供洗水设施和肥皂,不设公用毛巾。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意识和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在开学后,充分利用每年9月卫生宣传活动月开展班级、年级、全校性以防治秋季肠道传染病、食品饮水卫生安全、抗灾自救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健康教育活动。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利用通俗易懂的卫生防病、抗灾自救等宣传读物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养成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水冷不洁食物、不吃野果、不乱扔垃圾、饭前便后勤洗手等个人卫生行为习惯,提高广大学生健康卫生、防灾避险、应急自救意识,增强自我防病的能力。
四、及时上报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按照四早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谎报的现象发生。对因工作疏忽造成学校发生重大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事故和聚集性传染病流行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予以惩戒。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食品 饮水 安全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