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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平稳安全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6-06-21 18:22  

时间:2010-6-18 文章来源: [打印] [收藏] [关闭]

川教函〔2010〕38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目前,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平稳离校,教育部于6月12日在北京专门召开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各高校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为认真扎实贯彻落实教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紧抓住毕业离校的契机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各高校要抓紧毕业生离校前的这段时间,通过主题活动、座谈、观看教育片等方式,以爱国、爱校为主题,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减轻毕业生的思想压力,增强毕业生对母校的眷恋与热爱,激发毕业生树立回馈母校、贡献社会的报恩情怀,使毕业生接受一次难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二、深入细致地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工作。各高校要详细掌握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充分发挥院系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生涯辅导和心理辅导老师的积极优势,通过“一对一”指导或个别谈心等方式,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心理关怀和就业指导,促进他们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同时,各高校要准确收集未就业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告知他们毕业离校并不等于学校不再管他们的就业问题,学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会继续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一旦有招聘岗位与信息,他们依然可以回校参加“双选会”而实现就业。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后续指导和服务工作。已报名入伍预征的学生,离校时必须留下联系方式。下半年征兵开始时,各高校要指定专人与其联系,帮助指导他们的参军入伍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帮扶。各高校要在毕业离校前的这段时间,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指导和帮扶工作,把特困毕业生作为省级和学校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专项资金的重点资助对象,并通过建立就业工作绿色通道、开展专题培训、进行专门推荐及举办专场双选会等方式,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其顺利就业。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促进毕业生平稳离校。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离校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认真细致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努力消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问题或隐患。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重点抓好毕业生在离校前欢送聚会和离校后赴任到岗过程中的饮食、交通、娱乐、运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确保毕业生平稳、顺利离校。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毕业生 安全 离校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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