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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6-06-21 18:22  

时间:2010-1-5 文章来源: [打印] [收藏] [关闭]

川教函〔2010〕8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内各高校:

为了做好今年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教育部按照国家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特点下发了《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目前防控工作实际,对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出了部署。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教育部、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防控领导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寒假、春节期间学生回家、民工返乡等人员流动聚增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带来的严峻挑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常抓不懈、长期作战的思想,切实把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今年寒假期间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学校寒假期间防控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认真准备、有效应对突发疫情

各地、各校要针对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特殊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修订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人员到位,信息通畅,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学校一旦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或与甲型H1N1流感相关的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防控,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防控工作

目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点已转向农村学校。各地应重点抓好地震灾区、边远山区和民族地区学校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放寒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应采取家长会、手机短信、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出寒假、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要求。

各高校和其它有留校学生的学校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做好登记,坚持每天健康巡查工作,加强假期值班,随时了解掌握假期留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留校学生中若出现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实施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方可回集体宿舍。

各地、各校寒假期间应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冬令营等寒假期间学生聚集活动,确须开展的要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寒假结束学生返校时,各地要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重点抓好晨检、午检、晚查健康和信息报送工作,发现疫情应及时报告、积极处置,确保学校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高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做好开学学生返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各项工作。

四、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疫苗接种

各地、各校要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近期做好地震灾区板房学校的学生、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高校大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

五、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控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校要在寒假前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个人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良好行为习惯,避免发生疫情聚集发生。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寒假 甲型H1N1流感 防控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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