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川职院国字【2018】1号)文件精神和保卫处统一安排,由综合科牵头,会同治安科、消防科对部门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登记,对库房物资、报废物品进行了清理和分类,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保卫处物资管理及采购制度健全,资产使用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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