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为了有效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系(部)要认真履行教职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宣传和管理考核的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劳动纪律管理,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及时处理并如实报送职能部门。
二、全院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行政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专任教师要按时上下课。各部门、系(部)要严格执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15]68号)的有关规定,逗硬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按要求及时上报考勤情况,不得谎报、瞒报。
三、全体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循《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守师德规范。要特别注重规范个人着装打扮和言谈举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上班和上课期间坚决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学院将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员工出勤在岗、上课情况和工作状态的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不在状态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将追究相关责任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专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