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9]1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搞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实训)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我院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教学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实验(实训)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针对所有实验(实训)室,特别是实训基地和实验用品(耗材、药品、化学试剂、危化品)仓库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余盲区。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明确整改期限。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系(部)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基础上,组织本系(部)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业教师对本系(部)可能涉及高危化学品以及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危险爆炸品进行针对性摸排清查,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系(部)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底数,建立高危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清单;各系(部)应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工作。
各系(部)应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采购、领用、登记制度,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加强对涉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做好实验室危险废液的分类收集和标识工作,实验室废弃物及时送储。
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2019年4月~10月)。各系(部)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川教函[2017]212号)文件要求,开展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对照检查,排查隐患,确保如期完成整治工作。
2.第二阶段:全面深化整治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2021年 1 月)。在前阶段整治基础上,全面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我院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1 年 2 月至 3 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成果,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我院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并形成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材料。
四、资料报送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较长,资料的报送按季度报送,报送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报送的资料由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保卫处上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第一次资料报送时间2019年6月30日。
报送的资料:
1.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表;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材料。
五、有关要求
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要求深入开展本部门的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附件:
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3.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表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保卫处 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