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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12-25 11:01   学院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教学系:

本期即将结束,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9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0日—2月22日,下期报到时间为2月23日,2月24日正式行课。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为切实做好本期期末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学生期末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复习,积极诚信参加期末考试;加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按时离校返家,不私自提前或延期离校,提倡文明离校,树立良好形象;爱护学校公物,维护学校声誉,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和他人利益的事;禁止酗酒或酒后滋事;按时返校,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包括交通受阻或未买到车票等情况)将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含双休日、节假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学校,或虽已请假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校,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其未返校期间按照旷课计算,并依据学院学生出勤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继续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内务卫生;禁止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学生晚归或深夜不归等就寝检查,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

三、辅导员(班主任)应在学生离校前督促学生将寝室、教室彻底打扫干净,关好窗、锁好门,妥善安排放置自己的财物,学生离校时若携带贵重物品(如电脑等)离开本公寓的,按保卫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寒假期间明园公司将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维修,请需要维修的寝室按明园公司相关规定在管理员处申报登记。

五、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留住学生,各宿舍于1月12日上午关闭。对有特殊情况需在学校留校住宿的,除由学院及有关部门、系组织的各类学习竞赛、公务活动的,由学院及有关部门、系提供证明材料外,其他因个人原因,如利用假期参加学院驾校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假期开展勤工俭学的,其它经认定为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的,均要求学生本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家长同意并亲自告知辅导员(班主任),  辅导员(班主任)严格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特别要注明家长是否同意),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各系汇总造册连同相关资料于1月5日前送学生工作部(文渊楼218室)逐一审批,并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再到后产处(文渊楼219)办理留校手续,留校学生由后产处统一安排寝室。

六、为保障学生公寓管理安全,下学期原则上要求学生不得提前(2月22日前)返校住宿,对个别提前返校需住宿的学生,经所在系部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同意后,由后产处值班老师统一安排住宿直至开学方可入住本人原来寝室。未经后产处值班老师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进入寝室取物或住宿。

七、假期学生公寓管理按后产处相关规定执行。

八、学生留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假期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中途或提前离校的学生需向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请(销)假,并报学工部备案,凡违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学生,将依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九、凡有留校住宿和延迟离校学生的系,须安排系领导、学生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参与假期值班,其余系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原则上不安排值班,值班安排由各系提出意见报学工部备案。

十、学工部、保卫处、明园公司等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值班并报学院备案。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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