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近段时间以来,网络贷、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我院也有个别学生因防范意识缺乏、导致上当受骗,为自己和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三个一”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发一封信”活动。各教学系要以班级为单位,以《四川公安致学生的一封信》(见附件一)为蓝本,向每一位同学发一封信,班主任、辅导员老师要督促学生认真阅读并作出承诺,不参与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行为。
2、开展一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班会。各教学系要以“预防电信诈骗,共建无诈校园”为主题,以知识讲座、竞赛或者情景剧、微视频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团日活动或者班会活动,普及和宣传“防诈骗”安全知识。
3、推送一次“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各教学系要以班级为单位推送一次“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要求学生和家长关注,同时启用公众号里的“熊猫卫士”功能(公益免费),当学生和嫌疑人通话的时候,警方会第一时间发送预警短信。同时,倡导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家长建立班级或家庭的“熊猫卫士”保护圈(公益免费且与建立微信群一样简单),当保护圈内有学生和嫌疑人通话的时候,除了当事学生接到预警短信外,班主任或家长也能在同一时间接到短信预警,就可以阻止受骗学生继续通话而避免被骗。
请各教学系部,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于4月2日前组织开展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三个一”专项行动,并做好活动的音影资料保存,切实提高全院师生的“防诈骗”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事件发生。
学生工作部 保卫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四川公安致全省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花样不断,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等手段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尤其是针对学生及家长群体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少数同学受利益诱惑,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甚至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
请认真阅读此信,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守住咱家钱袋子: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一、学生易被骗案件类型
1、刷单返利类诈骗: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做任务的就是诈骗。
2、冒充客服诈骗类:网购声称商品有问题办理多倍赔款的,或者声称误开会员帮你取消的,或者声称包裹遗失办理赔付的,或者要求私加个人微信、QQ处理订单的就是诈骗。
3、虚假贷款类诈骗:先交保证金、验流水的贷款就是诈骗;网贷声称银行卡号填错需要激活的就是诈骗。
4、虚假征信类诈骗:声称征信有问题可以消除的就是诈骗。
5、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诈骗:游戏充值、账号装备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的一般是诈骗。
6、充值返利诈骗:一切QQ、微信群中以明星回馈粉丝充值返利等为由要求转账的就是诈骗!
7、冒充公检法诈骗:说到安全账户、身份泄露涉嫌违法、通缉令管制令、公检法之间转接电话、找个封闭地方(旅馆)接受审查、要求提供银行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8、冒充领导类诈骗:微信、QQ添加好友自称是学校领导、老师,以不方便用自己名义转账,要求向指定账户转钱的就是诈骗
9、冒充老师诈骗家长类诈骗:一切在网络上自称学校老师收取培训费用或者要求转账汇款的,请先通过电话、视频核实对方身份!
10、发放补助类诈骗:声称发放各类补助,但要先交钱的就是诈骗。
二、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前程,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必备工具,“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大量群众因骗致贫、因骗返贫,社会反响强烈。全国正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惩戒违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账户行为。涉及手机卡的,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涉及银行账户的,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你们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不要为了小利,还未走向社会,便被社会淘汰,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关注“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
“熊猫反诈”是四川省公安厅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负责运营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请学生和家长通过该公众号,了解高发诈骗手法、学习识骗防骗技巧,成为反诈宣传的参与者。
最后,再次提醒同学们,遇到涉及转钱等不确定情况,及时跟老师、家人、朋友确认信息,避免上当受骗!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四川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二:“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