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全校教职工及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机动车辆停放场地
(一)正校门两侧停车场;
(二)图书馆两侧停车场
(三)艺术楼地下停车场
(四)船山路水景观侧临时停车区
(五)三期工程临时停车区
(六)校园部分画有停车位标识的路面停车位。
二、停放规定
(一)校内公车及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校园后,一律在上述停车场或规划的车位规范停放,未划定停车位的路段、场地禁止停放车辆。
(二)来访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由门卫提醒,在校内规定的停车区域规范停放。
(三)机动车辆严禁停放在消防通道和占道停放。
(四)自行车及电动车不得在道路、机动车位及行人通行区域随意停放,学院所有建筑物的消防通道、过道走廊内一律不得停放自行车及电动车。
(五)早中晚就餐高峰期,一食堂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一切车辆要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和引导。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
(二)楼栋管理员要加强各楼宇及周边自行车停放的管理,对乱停乱放行为及时纠正制止。
(三)各商业网点经营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主动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区域。
(四)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对违停车辆及时提醒制止;对屡次违规停车又不接受管理的车主,予以曝光并进行登记,通报其所在部门,年终纳入安全稳定工作绩效考核;拒不服从管理者,责成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纪律处理。属外来人员车辆不配合管理者的,将视情节请交警部门协助处理。
保卫处
2021年4月28日